“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新疆师范大学)伊吾县实践与研究基地”挂牌

发布时间:2025-09-03浏览次数:

8月29日,我校与伊吾县成功签订《新疆师范大学与伊吾县校地专项协议》,并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新疆师范大学)伊吾县实践与研究基地”举行了揭幕、授牌仪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新疆师范大学)主任陈彤,我校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党委书记陈国栋,教务处副处长马晓东及伊吾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社工部部长、党校校长、教育工委书记王猛,伊吾县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活动。仪式由伊吾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阿依先木古力·司马义主持。

签约仪式现场

仪式上,王猛对新疆师范大学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伊吾县发展基本情况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基础教育提质增效、红色文化开发利用、人才与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发展、需求和短板弱项,表示伊吾县将全力打造优质服务平台,推动协议内容项目化、清单化落实,尤其在联合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共建教育实习实践基地、合作申报语言文化类科研项目等方面寻求突破,让合作成果切实惠及当地教育与文化事业发展。

陈彤介绍了我校基本情况与合作规划,指出我校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和高校资源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文化润疆工程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在服务伊吾县优势产业人才培养、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中华优秀文化符号体系建构等方面深化合作,不断提升校地联动质量与深度,为伊吾县各项事业繁荣发展贡献师大力量。

在参会人员见证下,双方代表共同为基地揭幕、授牌。根据协议,双方将秉持“共建、共享、融合、创新”原则,聚焦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巩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县域教育教学质量体系建设、县域特色文化研究与推广等领域,通过共建实训基地、派驻专家团队、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等方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县域,实现校地协同共赢。

本次合作实现了与伊吾县优质教育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的精准对接,有效发挥了校地双方在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科学研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有力推动了“新疆师范大学-伊吾县”教科研学用实践共同体的共建。接下来,我校将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与科研优势,持续拓展合作广度、深度,开展各类校企、校地合作联动,在教师培训、文化建设、教育协同等领域为区域发展注入师大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高校服务社会的使命担当,为区域教育进步、文化繁荣、经济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支撑。


图文来源: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编审:宣传部